关于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价值评估遴选评估公司的公告

  (一)参加报名单位参照控制价下浮率进行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为-10%(不含)至不下限,需明确下浮率及报价金额★,手写报价无效★。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送东方市自来水公司(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一楼105办公室)。

  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系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性质为商业,总投资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五)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报名须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选工作由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办公会议进行,对参加遴选报名的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遴选的评估单位(如报价最接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由公司办公会议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有5家(含5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单位,则对其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后按以上评选工作进行★★★。

  该项目地块位于福民南路西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4432★.39平方米(6★★.65亩)★,取得方式为出让,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14086.11平方米★,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完成地下室土建工程和基坑回填,完成工程量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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